不要做“乙方”,去做“甲方”!
在中国大家通常把广告主称之为甲方,而广告代理商则被叫做乙方。
甲方们时常投诉广告代理商的策略和创意不接地气,没有实效。乙方们也常常吐槽自己通宵熬夜的“伟大”方案和作品被甲方推翻。以上的情况相信每天都在发生。
试想如果乙方换成甲方的角度去思考Brief,站在甲方的高度去审视自己的创意,在甲方告诉你如何做之前告诉甲方应该如何去规划,去执行。
正如博报堂提出的“伙伴主义”,伙伴不分甲、乙,伙伴应该是我们一起。让自己主动积极的成为甲方的一份子,和甲方一起建设管理品牌,创造出真正产生实效的好创意。
所以不要再把自己当成“乙方”,要成为值得客户信赖和尊敬的“甲方”!
文中人物的职务与职位是2019年6月发布时信息。